智超讲政策

政策直通车|国高新“报备即审批”的靴子终于落地了!



一、申报方式

  • 企业申请政策试点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向认定小组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以及《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二、进度安排

  •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准。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



三、试点条件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须同时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 (一)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 (二)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 (三)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 (四)其他认定标准仍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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